2019年欧盟化妆品法规新动向

 Industry News     |      2019-08-21

 2018年12月20日,欧盟向WTO递交 G/TBT/N/EU/637 号通报。该通报为欧盟委员会关于建立化妆品标签常用成分名词汇表的决定草案,旨在对化妆品成分进行统一标识和简化确认。决定草案内容预计将于2019年第一季度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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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欧盟化妆品法规 (EC) No 1223/2009 (以下简称‘化妆品法规’)要求,所有在欧盟市场上市及销售的化妆品,其产品标签中必须含有成分表,且成分应使用由欧盟委员会汇编更新的常用成分名词汇表中的名称。

  但是,欧盟使用的仍是为原欧盟化妆品指令76/768/EEC(已在2013年被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替代)制定的常用成分名词汇表,存在缺少新化妆品成分、超出新规词汇需求问题。

  因此,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常用成分名词汇表进行更新。其中,非染发剂用着色剂的CI号和没有INCI名的芳香物质名也将被加入新的常用成分名称汇表中,因为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非染发用着色剂成分在标签中标注时应使用 CI (Colour Index) 号,而含无INCI号物质的香水香氛产品目前仅在标签中用“芳香物质”来表示这些物质。

  需要注意的是,新的常用成分名词汇表名称要在欧盟公报刊登后12个月才可用于化妆品标签中。

  化妆品标签常用成分名词汇表(草案)预览链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8/TBT/EEC/18_6530_01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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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TBT/N/EU/637 号通报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bt/en/search/?tbtaction=get.notif&Country_ID=EU&num=637&dspLang=en&basdatedeb=&basdatefin=&baspays=&baspays=&basnotifnum=&basnotifnum2=&bastypepays=ANY&baskeywords=cosmetic&lang_id=EN&addendum_num=0&corrigendum_num=0&supplement_num=0&revision_num=0

 

  附:欧盟化妆品法规 2018年更新总结+2019年动向预告

  2018年,欧盟化妆品法规修订案,涉及物质有MBBT,万寿菊花提取物和油,小万寿菊花、孔雀草花提取物和油,联苯-2-醇及其盐类 。另外,关于修订 (EC) No 1907/2006(即REACH法规)附录XVII 的(EU) 2018/35 号法案,涉及物质为D4和D5。

  MBBT

  2018年6月,发布 (EU) 2018/885 号修订案,规定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 MBBT(nano) 存在成分不得超过10%,且纳米形式的MBBT可以进入防晒剂清单材料。

  万寿菊花提取物和油

  2018年7月,欧盟委员会将万寿菊花提取物和油列为化妆品禁用物质,添加至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中。修订案于2018年8月1日期生效。自2019年5月1日起,含万寿菊花提取物和油的化妆品将禁止在欧盟上市。自2019年8月1日起,含万寿菊花提取物和油的化妆品将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

  小万寿菊花、孔雀草花提取物和油

  (EU) 2018/978 号修订案中还将小万寿菊花、孔雀草花提取物和油列为化妆品限用物质,新增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I第308和309条进行监管。新条款于2018年8月1日期生效。自2019年5月1日起,不符合新规的化妆品将禁止在欧盟上市。自2019年8月1日起,不符合新规的化妆品将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

  联苯-2-醇及其盐类

  2018年11月,欧盟委员会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V第7条款进行更新,进一步限制邻苯基苯酚的使用条件,且禁用防腐剂邻苯基苯酚钠、邻苯基苯酚钾和邻苯基苯酚MEA盐。同时还需留意修订案对于含有该防腐剂的产品做出了标注警示语(避免接触眼部)的强制要求,因此产品标签应同步更新。对于不符合新规的化妆品,自2019年6月17日起将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市,自2019年9月17日起将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

  D4和D5

  2018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 (EU) 2018/35 号修订案,对(EC) No 1907/2006(即REACH法规)附录XVII进行修订,增加关于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的规定,自2020年1月31日起,D4和/或D5浓度大于或等于0.1%的淋洗类化妆品将不得在欧盟市场销售。

  除上述已经颁布的修订案,欧盟在2018年还向WTO通报多项化妆品法规的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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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

  2018年7月,欧盟向WTO通报修订草案(G/TBT/N/EU/588),拟禁用染发类化妆品中的邻氯对苯二胺硫酸盐及其硫酸盐、二盐酸盐成分,将其列为化妆品禁用物质。该修订草案原先预计于2018年第4季度被正式采纳,但截至至目前,欧盟暂未发布与此相关的修订案。

  亚苯基双-二苯基三嗪

  2018年10月,欧盟发布 G/TBT/N/EU/608 号通报,拟将亚苯基双-二苯基三嗪 Phenylene Bis - Diphenyltriazine 列入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VI准用防晒剂清单,允许其作为UV防晒剂在化妆品中使用,最高浓度为5%。该修订草案内容预计于2019年第1季度被采纳。

  氯咪巴唑

  2018年10月,欧盟向WTO提交 G/TBT/N/EU/613 号通报,计划进一步限制防腐剂氯咪巴唑 Climbazole 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包括降低允许浓度和缩小使用的产品范围。